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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金俊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竣工验收公示
根据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及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(国环规环评【2017】4号)要求,现将《深圳金俊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表》、验收意见等事项公示如下:
建设单位:深圳金俊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
公示内容:验收监测报告表、验收意见
公示时间:2022年7月1日-2022年7月30日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需署正式姓名,单位需加盖公章。